上世纪三十年代。
原主是苏州棉纺大亨的千金,十分受宠。
她有点儿傻白甜,是个有些小骄纵的千金小姐。
一日,原主上学路上遇到了要被赌鬼父亲卖去花楼的纪以秋。
见对方实在可怜,原主拿钱买下她,把人带回家。
纪以秋身世凄惨,原主和母亲非常同情她。
见纪以秋十分羡慕自己去学堂念书,原主上学就带着她一起,还给她也报了名。
两人年龄相仿,哪怕身份有差别,可原主压根儿没有把纪以秋当丫鬟,而是当成小姐妹。
原本她以为她们的友谊会一直持续下去,直到纪以秋突然怀孕。
原主以为她被欺负了,要为小姐妹出头。
没想到,纪以秋怀的是丁父的孩子。
这样的“背叛”让原主根本接受不了。
她在家里大吵大闹,被丁父打了一耳光。
纪以秋大着肚子出现在丁母的病床前,告诉她真相,把丁母气死。
不止如此,她还和对家勾结,在丁大哥出去做生意的时候绑架了他,敲了一大笔钱后撕票。
原主虽然想给母亲和大哥报仇,可她没心眼也没能力。
纪以秋找人把原主卖到了花楼,为保清白,她跳河死了。
……
“哥,大哥!我在这里!”
火车在苏州站停站后,丁萱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大哥丁志国。
他瘦瘦高高,梳着时兴的中分头,穿着西装,一手拿着大衣一手提着藤箱,在一群人中十分醒目。
“小妹——”
丁志国笑着快步上前,摸了摸丁萱的头。
“哎呀,人家这是昨天才烫的头,你别摸!可别给我摸坏了!”
丁萱穿着小洋装,急得跺脚。
小姑娘打扮得十分洋气,偏偏性格娇气得很,逗得丁志国哈哈大笑。
当初小妹出生,他已经6岁,开始上学堂念书。
这一眨眼,小奶娃长成了大姑娘,知道爱美了。
“大哥,你给我带礼物了吗?”
坐在汽车上,丁萱像欢快的小麻雀,一直叽叽喳喳个不停。
“哎呀,我忘了——”
丁志国拖长了声音,把丁萱气成了包子脸。
“好哇!我回去要给爹娘告状!”
“你在海市肯定有女朋友了,一定是见色忘妹,所以才不记得给我带礼物!”
“你这个重色轻妹的家伙,爹娘会帮我的!”
自己刚说一句,妹妹就回怼了这么多,丁志国忍不住摇了摇头。
刚刚他还觉得小妹长大了,没想到丁萱性格还是和小时候一样,真是不经逗。
“买了!”
“我就算忘记别的,也不能忘记你啊!”
“你要的香水、手表和小说,我都买了。丁小姐吩咐的事情,小的怎么敢忘记?”
听了丁志国的话,丁萱一脸得意。
“还是大哥最疼我了,我也会一直对大哥好的!”
等到了家,丁父丁母早就等候多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