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格格党>其他类型>重生79:离婚后,我成了大文豪> 第十一章 出名要趁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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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出名要趁早(3 / 3)

“赵师傅,今天的信多吗?”

“和前几天差不多,几十封的样子。”

闻言,小陶叹气道:“唉,群众的讨论还是不够激烈啊。”

他们报社接到的任务,也是向全社会征集对《苦恋》批驳的文章。征文广告发出去后,效果只能说是差强人意。

那些稿件要么说不到点子上,要么就是前言不搭后语,真正能用的实在少之又少。

相反,那些支持《苦恋》的文章,一篇比一篇犀利,就连他看了都觉得汗流浃背。

小陶回到编辑办公室,将信件分发下去。

他自己则留下五封信,慢慢阅读。

第一封,错别字通篇,毫无营养。

第二封,这是批驳吗?这是赞扬好吧,真他这个编辑是吃干饭的?

第三封,咦?

小陶神情一振,他发现这封信有点东西。

不,不对,何止是有点东西,简直是雄文,可以当作民间群众自发声讨《苦恋》的旗帜了!

连续看了两遍,他都没有发现问题,他的越发激动起来,“找到了,找到了,这才是我们报社需要的文章!”

“小陶,怎么了?”

“不会是疯了吧?”

小陶站起身,挥动着手中的信纸,“不是,你们看这篇文章,写得真是太好了!”

“我看看,《凌晨的光就在前方》,咦,这篇文章写得真好!”

“胡为民?文学界何时有了这么一号人物,我怎么没听过?”

“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了,我们要让主编尽快决定这篇文章发不发。”

这时,主编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,只见他红光满面,情绪也有些激动:“你们刚才说的我都听到了,这么好的文章必须尽快发表,让群众们都看到!”

同样的一幕,还发生在另外三家报社。

胡为民担心的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被退稿的事情没有发生,反而都被几家报社的主编看中,决定在明天正式刊发。

次日清晨,冬天的太阳总是出现的比较晚,但这丝毫不影响这个时代的打工人早起。

潘小菊是燕京毛纺厂的女工,同时,她还有另一个身份,那就是返城知青。

几年的知青生涯,让她变得沉默寡言,要不是她顶替了母亲纺织厂的岗位,她说不定还回不来呢。

因为人生的际遇,让她感叹人生的不公,平日里多有怨言,当然,她肯定不敢大声宣扬,只限几个要好的姐妹知道。

偶然之间,她接触到了《苦恋》的手抄剧本,并对剧本主人公的遭遇深感同情,并代入到自身。

相似的遭遇,以及回城后遇到的不公,不由让她感慨人生的路,怎么越走越窄。

就当她想写信表达自身的困惑时,她在路过书报摊时,发现了一个标题,《凌晨的光就在前方》。

嗯?

凌晨的光?

潘小菊停下脚步,鬼使神差地过去,取出五分钱,道:“来一份《燕京青年报》。”

她倒要看看,这篇文章到底说的是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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