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京遇》
文/山花对酒
程嘉茉X贺青昭
2025.3.17
爱上一个人,就好像创造了一种信仰,侍奉着一个随时会陨落的神。
——博尔赫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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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嘉茉不知道自己算不算爱上了一个人,但她心里确实深藏着一个比神佛更值得敬重的人。
神像佛像是冰冷的,无情的,不会真的现身救任何一个受苦受难的人,它只是人们心中的一种信仰,身处困境时的一种自我慰藉。
然而那个人却真实存在,真真切切地救过她,将她拉出深渊。
如果不是他,她可能已经堕入了无间炼狱,根本不可能安然无恙地回来。
那个人,该怎么形容呢?
她形容不出,只是一想到他,她脑中便闪过一幅画面——江南春水映梨花。
正因为对他的第一印象太好了,以至于过了很多年,她跟他分分又合合,终成陌路后,仍旧记得初见他时的那一份悸动。
那是热季快结束的时候,太阳回光返照般的强烈。
她手搭凉棚站在绿荫下,于万千人群中看到他站在菩提树下礼佛。
当时由于隔得远,她一开始没看清他的长相,只看到他穿着一身白色西服,身形颀长,气度不凡,随意往树下一站,便是光风霁月的贵公子气派。
直到他走近了,她才看清他的长相,那一瞬间,她记忆力出奇的好,以前学过或者在课外书上看到过的,形容男人美貌气质的诗词句子,全部都崩了出来。
什么“面如冠玉,剑眉星目”、“风度翩翩、轩然霞举”、“郎艳独绝,世无其二”、“陌上人如玉,公子世无双”等。
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他的真正身份,只知道他身份不简单,毕竟连王室成员都对他礼遇有加。
后来再次见到他,是她在深渊里奋力挣扎的时候。
“跑!我让你跑!”
啪的一巴掌打在她脸上,带着怒气的中年男人力气大得出奇,一巴掌下去,顿时将她半边脸都打肿了。
“你他妈的再敢跑,老子砍了你的腿!正好罗湾那位大佬就喜欢没了腿的少女。”
余世杰发泄完怒火便走了,他下午还要去赌场看场子,没时间再折腾程嘉茉。
临走前,他恶狠狠地威胁:“乖乖地去打暑假工,两个月后你还能继续上学,否则我现在就砍了你的腿把你送去罗湾。”
罗湾那位黑大佬四十多岁,有特殊嗜好,喜欢半身女孩,膝盖以下齐根截掉的那种,且都是未成年少女,年龄在十五六岁左右。
程嘉茉两个月后才十六岁,年龄正好符合。
她知道余世杰不是说着玩的,如果她不听他的话,他真的会砍了她的腿,把她送给罗湾那位变态大佬。
可她没法遵从余世杰的意思,余世杰口中的“打暑假工”,并不是真的打工,而是让她给一个三十多岁的欧洲男人做临时老婆,也就是所谓的租妻。
“租妻”在泰京是一项合法服务,租赁方只要出得起钱,就可以租个女人当老婆,不想要了,随时退货,就跟租车、租房是一样的,而被租的女人,跟货物没区别。
程嘉茉不想沦为货物,她是人,是中国人。
她早就想回中国了,只因为她妈在这里,再加上她年龄小,还没成年,所以才一忍再忍,强忍着在这里生活。
可她现在不想忍了,她要回中国,回自己的国家。
于是她偷偷逃跑,但没跑得成,被余世杰抓了回来,毒打了一顿。
余世杰是她妈嫁的第三个男人,在她刚上初中的那年,带着她妈来泰京做生意,第二年把她也接到泰京,送她在一所华人居多的私立学校读书,那个学校有很多华侨或者华裔富商的孩子。
后来她才知道,余世杰送她去华人私立学校读书,是想让她勾搭上一个富二代,这样就能把她当摇钱树。
她没按照余世杰的意愿去做,每天老老实实地读书,权当不知道他的龌龊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