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天下既然有‘九州神兵榜’,自然也会存在含括天下灵驹名驹的‘九州灵驹榜’。
如姜小蛮那头的卢马小白,便在榜上有名,更是能够排的进前百。
而‘莽荒飞沙’,这种昔日莽荒草原狼骑们用烈酒来喂养的烈马,同样榜上有名。
不过排的要后面些,只排在第九百九十七位,却也价值千金。
这种以烈和难驯而出名的莽荒名驹,整座岚氏狼庭全盛时期,也不过拥有三万余匹。
看似不少,可相对号称八十万狼骑的狼庭来讲,却只是太仓一粟。
固然如此,以往大夏朝与草原狼庭开战,可没少吃过这战马之亏。
就算如今大夏边军在八代镇边军侯姜夜统帅之下气吞了整座莽荒,纯血的‘莽荒飞沙’却也不是寻常百姓家能够豢养的。
姜小蛮花大价钱买来的这两匹,自然不可能是纯血,甚至是连五分之一的血统都不具备。
可却也是不可多得的良驹,耐性极好,且没如同它们先祖一般那样的爆裂脾性,最是适合用来拉车。
两匹千里良驹再加上一座远途车辇,再算上替小堂倌与萧姑娘置办些行头与沿途吃食,可是足足花去了他一千八百两银子。
左右是有钱了,这花钱如流水般倒也并不是太心疼。
乘肥马,衣轻裘,约莫说的就是如此。
萧颖本是要推辞的,可在姬小月的坚持下,倒也购置了些女孩子穿的衣裳和胭脂水粉。
姜小蛮看着小堂倌那热心肠的模样,笑而不语。
女儿家本就爱美,出门在外尤是如此。
他哪里会猜不出姬小月的心思,跟着萧颖一道挑选,无非是想过过心瘾。
可惜,谁让她现在非要扮男孩子呢?
最后,只能闷闷不乐嘟着嘴,给自己选了几件最小号文士袍作罢。
为什么要选最小号的呢?
因为小短腿太大的穿不了啊!
可就算是如此,那宽敞白袍罩在身上,也显得姬小月分外小巧玲珑。
女孩子家本就比起男儿来要显得纤秀,这点哪怕是服了幻形丹也不能改变多少。
早前姬小月为了赶路,身上也就穿了件当初从姜小蛮那儿顺来的白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