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典史确实想把案子办实。
但拜访苏府对他来说也要承担不小的责任。
苏老爷乃进士之身,曾在京为官,任翰林院编修,正七品,与县令同级。
致仕还乡后,亦享受七品待遇,被清江百姓尊称为苏翰林。
因此,叨扰高门大户的苏府还是拷打没有功名傍身的陆远,这并不难选。
这周典史啊,外勇内怂,是条狗雄!
若能以利驱之,或能翻案脱罪!
随着周典史一声令下,四周刑具一拥而上,眼看着就要落在陆远身上。
“碎尸的第三种目的乃隐藏或破坏受害者身份!”
陆远不断挣扎,不让狱卒将刑具戴上,声嘶力竭道:“敢问典史,若判我杀人,那我杀的又是何人?”
?
?!!
四周的狱卒一愣,生怕自己听错了。
“杀的是何人?”
“还能有谁?当然是苏府二夫人姜氏啊!”
“此贼好生猖狂,定要让他知道我清江县牢不是他咆哮之地!”
“慢!”周典史再度伸手。
他方才突然色变,寻常凶犯早已被吓破了胆。
此乃他之“杀手锏”!
如今陆远之反应,证明他要么是清白的,要么便是穷凶极恶之徒!
无论哪种,都需谨慎对待。
不然,今日他之愤慨、难堪、各种思量,便是明日县令之愤慨、难堪、各种思量。
而一个好下属,是不会让上官如此为难的。
周典史眯起双眼,宛若豺狼:“你什么意思?”
陆远喘着粗气:“都说我杀害了二夫人,敢问典史如何确定遇害者便是二夫人!”
“现场全是碎骨肉块,大小不过婴孩拳头,更有凿粉肉沫,无法拼接,无从辨认。”
“即便我真与二夫人有染,但死者若不是二夫人,我又为何杀人?”
“如此一来,我之作案动机、杀人缘由是否就全都不成立了呢?”
“这便是我要说的凶手碎尸目的之三,隐藏或破坏被害人身份!”
“死无对证!”
!!!
县衙鸦雀无声。
这……
这人读书读傻了吧?
他这不就把自己的作案动机交代了吗?
激愤杀人后,自知逃不出管控严密的苏府,也无法将尸体处理,所以才想出这碎尸手段,毁尸灭迹。
目的不是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,而是让衙门无法对尸体的身份进行确认,从而令案件有缺。
可难道陆远不知道他乃案发现场擒获,拒不认罪依旧可以判刑吗?
不对,此子还有依仗?
周典史一拍脑门,想到了关键——那便是陆远与二夫人姜氏有染一事。
姜氏乃苏翰林小妾。
苏翰林乃致仕之官。
大邺有律,但凡涉及官员之案件,郡县不可自理,需上报州府,程序复杂,耗时费力。
而苏翰林这种曾经有幸面圣的进士,其卷宗按照惯例更是要送往邺京核查。
案件但凡有任何疑点,都将被打回重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