米国,洛圣都,地狱火区。1
洛圣都别的不多,就是如韭菜一般生长的黑帮,乃是本市的最大特色。
“蒂芙尼,如果你不想被一块臭抹布迷晕,醒来发现自己到了一座谁也找不到的小岛,就不要离开我的视线。”
一把私人改装的AR15半自动步枪,长度仅比手枪大一些,就算是小学生都可以使用,不过经手多人,到了洪玺的手里已经身经百战,神奇的是它居然还可以开枪,可能是机魂在作祟罢!
洪玺隔着布料掂了掂老伙计的重量,确认子弹已经压紧,做完这一系列的动作,左手依旧没有放下手里的小丫头。
“对,去见老登最后一面。”
作为海对岸那个国家的润人,洪玺自然也住在唐人街,不过是很小型的夏裔聚集地,毕竟这地方稍微好一点的地段,房价贵的洪玺卖一辈子血也买不起,
事实上他怎么看别人,别人也怎么看的他,附近的邻居们看到洪玺和蒂芙尼的组合,并没有凑上来打招呼,只是脸上带着那种看死人般的怜悯和讥诮,让人很不舒服。
“oi~比利小子,什么时候加入我们地狱火啊?杰瑞老大很赏识你喔!”
蒂芙尼露出了害怕的表情,小手紧紧的抓住洪玺的手,作为土生土长的米国人,她当然清楚那座岛是什么意思。
对此,洪玺的表情淡漠,连一个眼神都欠奉,只是右手放在了腰间,说道:“要试试吗?我可以让你们先动手。”
为首的白人举起双手,一副好说好商量的模样退到了一边。
他知道你很强,自然就会和你好好说话。
洪玺拉着蒂芙尼直接越过几人,不是他看低这些杂碎,这些人绝对不敢和他动手,就算溜大了发疯,洪玺也能比他们更快的打爆他们的头。
“bro~就这么让他走了吗,不过是一个住在贫民窟的黄皮猴子,难道还真的敢对咱们地狱火的人动手吗?”
“哦~我的伙计,你是溜傻了还是出生起就没带脑子?哪怕是刚来地狱火不到一个月的棒小伙,也知道‘贫民窟的比利小子’这个名头吧?”
到了医院,当然,说是医院也不过是脸上贴金的黑诊所,附近的帮派人员都喜欢在这里治伤,毕竟米国的医疗账单是他们绝对负担不起的昂贵。
“老登,死了没有啊,我给你收尸来了,有什么没了的心愿啊,我看看能不能帮你完成了。”
“虽然我也很不想搭理你这个把我从天堂带到地狱的蠢货,但没办法,谁让你是我爹呢,咱俩是天定的父子缘分,你最后说句话,能办的我绝对帮你办了。”
“玺……儿子,我的儿子。”
“玺、玺……昂贵的玉石,尊贵的象征,这是我最初对你的期盼。”
“……”
而那些正规的医院,话疗十五分钟都收你几千刀的地方,不是他们这种人可以踏足的禁区。
衣袖顺着干瘪的胳膊滑落,密密麻麻泛着青紫的针眼露出,有的很新,有的很旧,而握着他的那只臂膀却是光滑一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