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1章九十一,一更
玛格丽特并没有让人等太久,她啃完一块三文治,便擦了擦手,从起居室走出去,顿时就看见了堆在客厅地毯上五六只皮箱,以及旁边的两个裁缝助手。
她做了一季的衣服,大概林林总总的□口套,绸的纱的款式不一,能满足各种场景穿着。
那两位助手都是女人,一个年龄大点,一个年龄小点,在玛格丽特面前打开箱子,清点了数量,便一件件的帮她试穿,然后挂进衣帽间。衣帽间里面,隔着半边更衣室,玛格丽特选了一件浅绿绸裙等着舞会上穿,叫她们先帮忙试这件。
那个年龄大一点的女助手十分健谈,一边帮玛格丽特穿衬裙,整理着胸衣,一边告诉她店里又来了什么好看的布料。玛格丽特听了,便让她过几天带着布料上门来给她看。摄政时代,服装风格自然简约,胸衬做的也很轻巧,特别是舞裙用的胸衬,十分柔软,并不会让人感到束缚。
玛格丽特是个爱美的人,她看着穿衣镜中这条漂亮裙子,款式虽然简单,但十分飘逸,不会把她本就不太高的个头儿给压下去,嗯,跳舞的时候也会很好看左右转圈欣赏着,询问这两位助手应该配什么饰品更好看。聊起来后,那小点的女助手就提起了《粉眼》里的那枚胸针。怪不得这小助手总面露绯红,低着头不敢直视她,说两句话就总抿唇微笑,原来是粉丝啊。
玛格丽特头一次遇到正经书粉,她十分开心心地冲出去要旅店的仆人帮忙去买一本《万花筒》等拿到了书,又在扉页to签,这才交给了这小助手。小助手受宠若惊,连连诉说她对这故事的喜爱,还说她有个一起长大的朋友,她爱慕对方好多年,可作为一个姑娘,主动追求爱情会被视为轻浮。直到看了这个故事,她也不管那么多了,鼓起勇气去表白,才知道对方也一直爱慕她,现在他们已经订婚了。
《万花筒》这刊物受制于发行量不够多,仅仅在伦敦这样的大城市售卖,但凡小点的地方都买不到。
即便是大伦敦城内,除了行业内以文字为生的人会关注,普通民众知道的很少。
玛格丽特还是第一次在生活中遇到粉丝,听说她自己写的东西能影响别人的生活,这种感觉十分奇妙,让她惊讶激动的许久说不出话。等到她二人收拾好衣帽间,离开了饭店,玛格丽特才缓过来,收拾收拾,带上上次主编寄来的汇票去了一趟银行。
等她办完事情,并没有先回家,而是让马车夫拉着去了一趟金银店,为了舞会而准备应该有的配饰,例如项链,胸针,手链什么的。这年头,品质最好的的宝石有珠宝商们垄断性销售,可以定制。稍微不那么在乎品相图方便的,可以选择去金银店里选最好的饰品。如果有喜欢的材质,还可以去珍珠店,玛瑙店,水晶店里去挑。像索伦从前那样给她置办行头,大多都直接约个珠宝商带着最好的东西上门,他挑来挑去的让她戴,看她喜欢什么就留下来。若是她当初收了那箱东西,现在就可以去买一个庄园,然后再买一大块土地租出去,过上财富自由稳当收租的好日子了。这会儿,轮到自己给自己置办行头了,至少也要花上几十镑,虽然这不是消费,而是一种资产,但玛格丽特坐车里时还是隐隐约约有点后悔,这做人太有骨气还是不太行,怎么能因为一时的心里舒服就连钱都不要了。她释然地搓了搓脸,叫马车夫送到了伦敦最有名声的一家金银店,这儿因为价格贵,客人稀少,门口三四位侍从守着,她进了门,随意逛逛。外头开始冒小雨,屋里弥漫着一股铜臭味,还能听见楼上有人在用小锤子叮叮咣咣的打手镯。
店里的侍者听玛格丽特想看胸针,就把她带来了一处玻璃柜前,这儿的胸针各式各样,有金托的,银托的,各种造型,有用宝石拼的动物形,又有各种花叶形。
玛格丽特想,红配绿赛狗屁,她问这侍者找了几枚红或粉色主石的胸针。侍者将她要的款式找了送来,小心翼翼托起来给她看,玛格丽特就忽然想起从前,索伦不仅送她她喜欢的,还总是留一些他自己很喜欢的,把她当成一个布娃娃一样按照他喜欢的样子装饰,最严重的时候就连穿什么袜子绑什么头发组都要管一管。
他不喜欢红配绿赛狗屁。
玛格丽特在侍者的呼唤中回过神。
“啊?就这个吧。"她抿唇,指了指类似粉眼里形容的那块粉水晶胸针,拿起来对着光看一看,净度还算过关,只不过没有她以前戴过的火彩好。玛格丽特摇头,又去选了一些手链,腰链,项链什么的,大致配成一套,收了经理的名片后签好账单。
不过,据她所知,动荡年代的女性多收藏珠宝,比攒钱更安全,毕竞珠宝可以套在手上,缝在衣服里带着逃跑,十分的灵活方便。舞会前一天,玛格丽特一早就收到了爵士和副主编送来的信。爵士信里说,出版社已经打款,属于她的那笔钱,律师已经直接汇进了她的账户里,还大篇幅的问候了她,各种嘘寒问暖,以及确定了明天下午什么时候来接她。
玛格丽特想,这爵士当着她的面像个锯嘴葫芦,也只有写信能说这么多话。她翻开普森先生送来的便条,上面只有一句话,说《玛德娜夫人》已经排好了版,大约两天后就能给她送样书来。
再有十来天,就可以铺货上架了。
他还说,主编让玛格丽特为这本小说写一篇序言,要刊登在报纸上做宣传,随时送去都行。
玛格丽特得知即将收到样书,心中十分期待,她说干就干,立刻回书房去写了序言和心得,晚上就封好了送去社里。第二天,舞会大多在傍晚开始,一直要闹到后半夜才能退场,故而玛格丽特比平时多睡了一会儿。
虽然每个月租金这么贵,好在服务也很完整,波茨太太专门帮她请了理发师上门来做发型,玛格丽特从下午茶时间就被按在椅子上,那中年理发师带着两个助手,一会儿拿着铁钳把她的头发烫成卷儿,一会儿又抹精油,弄造型,直到天空擦黑才弄好,爵士和威廉姆也到了。
玛格丽特换好衣裳,佩戴首饰,走出起居室,让他们二人帮忙瞧一瞧有哪不妥,要不要加披帛。
爵士愣愣的坐在椅子上,威廉姆倒很专业,让她不要披帛,只戴手套就好。作为律师,他少不了要跟拿丈夫遗产的贵妇人们打交道,十分懂这些。帕特森爵士在旁边犯嘀咕,他以前从来没觉得威廉姆懂的东西太多了,这会儿什么也说不出来,只觉得玛格丽特实在是很漂亮。等玛格丽特满意了,才与二人下楼乘车,往皇家猎鹿场附近的萨尔孙庄园驶去。
为克林顿.布奇筹办生日舞会的是一位姓萨尔孙的大人,他是克林顿的母家亲戚,算是表舅,这位大人算得上是伦敦最爱办舞会的人了。从他退隐在家开始养老,或许是怕孤单,每年社交季几个月时间要办十几场宴会,这次生日宴之后没几天,他一定又会办五月的仲夏节舞会。流水一样的花钱也没关系,反正他有一份偌大的财产,还没有后代,未来的遗产也是几个子侄分。
马车上,玛格丽特与威廉姆聊的很火热,处的跟兄妹一样,还不忘记互相展示配饰,分享心得。
威廉姆打开他随身的雪茄盒给她展示,上面镶嵌了漂亮的装饰物,里面可以装十根雪茄。
“你看,这个跟我的戒指是同一种材质,为了搭配这个颜色,我才穿今天的这种牛津鞋。“威廉姆伸出脚,为自己的审美感到得意。玛格丽特还是第一次见这种东西,毕竟索伦不抽雪茄,甚至连烟味也不喜欢闻,这会儿她颇感兴趣的拿在手里摆弄。她以往对男人的大部分了解都来自索伦,他生活习惯里面没有的事情她都不了解,但现在交到了新朋友,渐渐不一样了。爵士坐在对面看着,有些格格不入的无所适从。他不爱打扮,唯一的配饰还是爵士勋章和姓氏戒指,这会儿是一点也插不进嘴,不由暗下决心,待会儿一定要第一个请玛格丽特跳舞。帕特森大概明白自己对玛格丽特的感觉,他从见她第一面开始,就已经完全把过去糟糕的感情经历全忘了,脑袋里只剩下懊悔,懊悔自己在她面前显得那么笨拙。
哎。
玛格丽特对此一无所知,她还以为爵士就是这么内敛的人,故而也没有硬聊,等到快抵达萨尔孙庄园时,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。马车行驶在林区中宽敞的道路上,仲夏来临,两旁的景色浓郁,翠绿的不仅有树林,还有清澈的河水,就像这里根本不是伦敦一样干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