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瘦了,那份生人勿近的骄傲更盛,更浓,几乎濒临破碎。
陈薇奇知道这个男人在打量她,很敷衍地笑了笑,非常短暂的几秒,庄少洲收了漫不经心的姿态,站起身来。
“陈小姐,你好。”
男人声音低沉而温柔,不紧不慢地把敞开的马甲纽扣系上,修长的食指套着一枚银色戒指,折着冷光。
坐着倒是不觉得,站起来才知道他有多高大,陈薇奇怔了怔,下意识仰起头去看他。
他比一般个高的男人还要高出小半个头,穿着一身斯文的衬衫和西装马甲,相当绅士地站在那,什么也没做,仍旧有一股强烈的存在感。
袖口很随意地挽着,黑色皮质袖箍乖顺地束着他强劲的手臂,如同束缚在骏马身上的水勒。
男人容貌俊美锐利,是很有冲击感的英俊,眉眼间的深邃带着厚度,让人无法看透。
和周霁驰完全不同,不论是出身,长相,气质,还是性格,完全不同。
陈薇奇以前只和庄少洲在社交场合打过照面,从未近距离接触,当他一步一步朝她走来时,她感受到空间在被一寸寸侵略,像热带气旋登陆。
这种强烈不止她感受到了,怀里的小狗也受到影响——动物对危险的直觉是天生的。
宝宝害怕地瑟缩在陈薇奇怀里,朝着走近的男人发出低吼,警告他不要再靠近。
“宝宝,听话点,不准凶。”陈薇奇尴尬地拍拍它的脑袋。
宝宝仍旧龇牙咧嘴。
“…抱歉,它可能有些怕生。”陈薇奇无奈地说。
“无事,你安抚它。”庄少洲微笑,绅士地没再往前。
他并不会因为一只可爱小狗的挑衅而不高兴,只是想到弟弟的调侃,说他是猫嫌狗嫌体质,倒是有几分真?
陈薇奇抱紧怀里的宝宝转了个方向,避开庄少洲,轻拍加以温柔安抚,“不怕…小库哥不在呢,这个哥哥不会欺负你…哎…就知道不该带你来。讨厌鬼。那不然钻进包包里?”
她就在那温声软语地哄着小狗,很专注,短发丝丝缕缕垂落,模糊了她美艳的轮廓,无奈笑起来时有种温柔。
庄少洲神情动了动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陈薇奇蹲下去,把小狗放进一只爱马仕手袋,有了庇荫,它发出撒娇的嘤嘤声,她又揉了揉小狗耳朵,摸摸小狗尾巴。
原来是只色厉内荏的娇气小狗,庄少洲眯起眸,转着食指上的戒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