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根本不听陆行洲的,坐在玄关的沙发凳上,高高兴兴地把靴子穿好。
陆行洲看一眼她的鞋底。
虽然不是高跟鞋,但他目测这双鞋大概得有两三斤重。
以他今天下午在山里转了一圈的经验来说,他估计沈灵珊穿这鞋出门走不到十分钟。
他看着沈灵珊高高兴兴地站在镜子前臭美。
沉默了几秒,还是没忍住再问了一次,“你真的不考虑换一双鞋?丑话说在前面,一会儿走得脚疼可别让我背你。”
“放心吧,我爬也会自己爬回来的。”
沈灵珊夸下海口。
主要是她穿惯了高筒靴,虽然靴子是有一点重,但她驾驭这种鞋子简直是小事一桩,所以为了漂亮,她才不要去换运动鞋。
但她没想到陆行洲居然一点都没有夸张,这山里真的到处都是爬坡上坎的。
从酒店出来,还没走到吃饭的地方,她就感觉自己的两条腿快要走断了。
于是看向陆行洲,忍不住问:“陆行洲,我们要去哪里吃饭?怎么还没到?”
陆行洲停下脚步看向她,看她的眼神似笑非笑,语气里分明带着逗弄的笑意,问:“怎么了?走不动了?”
沈灵珊爱面子。
见陆行洲笑她,立刻说:“不是!”
“我就是想知道吃什么?我肚子饿了。”
反正死也不会承认自己走不动了。
恨不得把脚下这两只鞋子赶紧脱下来。
陆行洲看她的眼里闪过笑意,下巴微抬,说:“到了,上面那间私房菜馆。”
沈灵珊抬头一看,发现居然已经到门口了。
于是铆足了劲,三两步走过去,进屋就想赶紧找个位置坐下来休息。
服务生微笑着问她:“您好小姐,请问有预定吗?”
沈灵珊回头看向陆行洲。
陆行洲后面进来,说:“姓陆,7136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