渐行渐远,却挥之不去。
过去了这么多年,桑晚依旧记忆深刻。
“曾经以为我和陆瑾年老了也会是那样的……”
桑晚苦笑,“没想到,打脸打的这么快。”
连而立之年都没坚持到。
许一一轻声叹道:“是啊。……没想到,青梅竹马也逃不过七年之痒。”
桑晚一怔。
好像……还真是。
16岁在陆家别墅的小区门口第一次见到陆瑾年。
17岁,陆瑾年表白说喜欢他,她拒绝。
陆瑾年纠缠不休,她无奈妥协,“我希望和另一半志同道合,是同频的人!如果你考上帝大,我就答应跟你在一起!”
只知道妈妈说他不是跟朋友聚会就是一个人闷在房间打游戏,很少看到他看书刷题做功课。
先不说帝大是华国排行no1的院校,不是什么人都能考上的。
就算考上了,环肥燕瘦各种类型的漂亮女生,陆瑾年还会看上她?
只是桑晚低估了陆瑾年势在必得的决心。
18岁一起考上帝大,他第n+1次表白时,桑晚点头。
22岁毕业结婚。
从结婚算起,今年,确实是第七年。
可是,除了青梅竹马,她还给了陆瑾年一颗肾。
算得上是生死之交。
生死之交都敌不过七年之痒吗?
到底是人心易变?
还是她太固执陈旧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