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临风:“……啊?”
林朝屈起一指,敲了敲自己的假肢:“我跟师兄在测定假肢的运动性能,需要我穿着假肢实测很多运动项目。首先就是打篮球,因为篮球对关节运动性能的要求很高,需要良好的支撑度和灵活度,还有临场应变时的响应速度。”
林朝顿了顿,继续道,“而且我本身也挺喜欢打篮球的。高中时候就很喜欢,可惜那时候光顾着学习,一直没机会好好玩儿。现在机会是有了,但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……”他又敲了敲自己的假肢,“谁敢跟我打球啊?”
“我陪你!”沈临风急切道,“你别难过,我会陪你的。而且你现在这样真的看不出来。你还记得那天在街边篮球场吗,所有人都没看出来你穿了假肢。你现在真的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了,你别难过……”
林朝盯着他看了一会儿,忽然笑了。
“其实不光是因为那个,我也有私心的。”林朝认真道,“我想跟你一起打球。”
沈临风心脏狠狠撞了下,吃惊地看着他。
——什么意思?林朝说想跟他一起打篮球?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吗??
——为什么?
沈临风脑子里立刻浮现出打球那天林朝对他说的那句“你刚才帅爆了”,脸上腾地一下红了。
“那……、打。”沈临风颇不自在地扭过头,咳了一声说,“打啊。”
林朝剥了颗话梅糖塞进嘴里,腮帮子鼓起一个硬邦邦圆溜溜的形状。他托腮饶有兴致地看着沈临风,话梅糖酸酸咸咸的味道在舌尖漫开,他想沈临风原来这么可爱。
高中时候怎么没发现。他真是瞎了眼了。
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了。两人匆匆弄了点吃的,沈临风开始整理行李箱,一回头却发现林朝已经打开电脑在书桌前坐着了。
“晚上我要去开组会,可能晚点回来。”林朝说。
“今天就要开组会?”沈临风瞠目结舌,“今天还是国庆假期呢,你们导师怎么这么变态??”
“没办法,他明天就要出国交流了,一去三个月。这是出国前最后一次组会。”
“哦,那……”沈临风正想说什么,手机忽然响了。
林朝回过头等他的下文,却见他看了眼手机就很快把手机放回去。林朝问:“怎么了?”
沈临风移开视线,说:“有个朋友在北京,知道我来了,喊我去碰头。”
“去啊。”
“……行,那正好今天晚上去。”沈临风又拿出手机给对方回消息。
林朝没多想,继续准备晚上组会要用到的东西。到了下午四点多,沈临风给他准备好晚餐就出去了。临走前还说了句“我尽量早点回来,你有事随时打我电话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