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换上了一身新的衣服,衬衣西裤,腕表加身,得体得像是刚从某工作场合回来。好像那个顶着胳膊那么大条没有痊愈的口子,并且几乎没怎么休息的人不是他。
“醒了?”席司宴见他睁眼,快速过来将粥放在床头,扶起他:“感觉怎么样?”
陈默不客气靠在他手上,实话实说:“非常不好。”“当然,我不是说昨晚。”陈默紧跟着来了一句:“我是说现在。”
席司宴倒是没在乎他这话的意思,皱了皱眉说:“昨晚不该让你淋那场雨。”
“席总。”陈默稍稍仰头,真心求教:“你真觉得是那场雨的错?”
席司宴挑眉,“好吧,我承认,昨晚过分了点。”
陈默冷笑了声。
按了按太阳穴。
席司宴将粥端过来,舀了一勺递到他嘴边,一边道:“不过你这体力确实有待加强,我听说你带头做R2D项目时,成天十几个小时待在实验室,照这样下去,我倒宁愿你像高中那会儿,作业都懒得写。”
陈默把碗接过来,自己勉强吃了两口,“我更喜欢现在。”
席司宴看着他:“不喜欢那会儿的自己?”
“怎么可能。”陈默笑笑:“都喜欢,不同阶段吧。”
那会儿的陈默,自我放逐的感觉更强。
他无所畏惧,也毫不在乎。
如今的陈默自我认同感更高。
他有得心应手的事业,有自己的交际生活圈,甚至,有一个明确且已经明朗的喜欢的人。
想到这里,陈默转头问:“你手怎么样?”
“没事。”席司宴动了动,确认给他看,“本来就已经在结痂了。”
陈默又瞪了他一眼,“你可真是疯了,也不怕感染。”
说完又觉得自己没资格说这话。
毕竟受伤后生龙活虎的人是他,反而病了的人变成了自己。
陈默从他已经受伤的既定事实里抽出思绪,皱眉问他:“这次还是任贤森找的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