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若月说道:“这株灵植要交给官府的人,然后他剩下的东西就归我们所有了。”
周清摇了摇头,“这虽然是炼骨武者,但散修一个,根本没什么好东西。”
白若月无语,“小师弟,你现在眼光太高了。”
“不要的话,就给镇守府吧。”
“要啊,我应得的,怎么能不要呢。”
这是一贯的规矩,官府委托白若月这样身份的人做事,无论事成与否,皆要记一功,给予奖励。
当然,肯定是把事情办妥了的功劳更大,奖励更好。
如果事成,那在任务过程中的收获,除了和案子有关的东西以外,其他的都归属于被委托者,由他们自由支配。
这株灵植是赃物,要给官府处理,其他的东西官府是不会要的。
从法理上来说,等此事结案之后,此灵植会还给被害者的家属亲眷。
不过法理归法理,执法的,却是人。
所以这东西最后会落在谁手上,不言而喻。
不过这就不关周清他们的事了。
做自己该做的事情,拿该拿的东西,没有必要贪婪,也没有必要多管。
任务过程中的收获,任务结束后的奖励,在这双重好处的激励之下,所以大家对于官府的委托都挺愿意的。
大齐立朝四百年,如何和地方势力以及散修武者打交道,是很有经验的。
想请人家替你办事,就得许以重利。
哪怕是朝廷内部的人员,奖惩制度也是很完善的,不吝于赏赐。
画大饼,讲理想,谁搭理你啊。
我辛辛苦苦修炼,出人头地,就是为了看伱画饼的?
我剑也未尝不利!未尝不能斩你之头!
只有无能的机构才会给下面的人画饼。
月俸一两银,我就哈哈哈。
月俸百两金,组织是我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