毓秀不知道怎么想的,觉得自己脸上有些烫,心也跳得很快:“那、那我就搭上来了?”
阿萍:“你搭呗。”
一双纤细嫩藕段般的小腿从麻布裙里伸出,带着些轻颤搭在
()了阿萍的腿上。
阿萍垂眼一看,心下暗道果然。
毓秀的脚背上还好,只是瞧着被水浸得更白更细嫩了些。脚底、脚指头等部位和她白皙的脚背对比起来更加显得惨不忍睹了。
脚指头被泡肿了不说,脚底所有的皮肤都被泡得泛白,出现了无数凹凸不平的褶皱。
这脚要是自己粗心大意了没管,怕是等到了夜里再看,得疼掉毓秀一层皮。
阿萍从百宝囊中取出一块干净的棉布,就帮毓秀擦起了脚。
毓秀来不及阻止阿萍的举动,只能小声尖叫:“你这瞎糟践好东西,这么好的布放在外面可以换半袋米了!”
阿萍混不在意地摇头:“现在又不能出去大山,它再值钱也花不出去,给你擦脚正当用。”
“东西用到合适的位置,当即起了它的作用,就不算浪费。”
阿萍是知道在古代布匹可以当钱币使用的。
但那又怎样?在她眼里看来东西不分贵贱,只看它有没有用,在恰当的时机得不得用就好了。
人是比物贵重的,这个道理起码在她心里是这样的道理。
毓秀第二次在别人这儿体会到被珍视的感觉,她鼻子一酸,赶忙扭头看向别处,免得自己在阿萍面前落下泪来。
自从。。。以后,她是最明白眼泪在这世上是最无用之物。
流泪这个行为只会让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更难过而已。
阿萍给毓秀擦干了脚,就招呼正坐在孩子堆里的枭奴过来:“枭奴,你过来,我给你秀姨捏脚缓解一下。你来看着学学,等会儿你与贵郎、诚郎他们两个互相捏捏。”
“这套按摩手法,虽然痛了一些,但你们的腿就不容易坏了。”
枭奴听了阿萍的招呼,立刻就穿上鞋走了过来:“嗯,好,我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