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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刚刚那个歌手叫什么?”
“陈沫,陈沫啊,被人捡尸的那个,你昨天说他傻帽的那个。”
“什么傻帽啊!小哥哥长的那么帅,唱歌这么好听,都把人家唱哭了,明明就是男人嘛。”
“好,男神!男神!你喜欢就好,反正我不想跟你吻别!”
“死相!”
“呜呜……,听了那么多歌,从来没想到一首歌竟然能把我唱哭,那个小哥哥好过分!”
“大姐,你之前还让他滚下去呢。”
“谁说的?谁说的?那是你幻听了,我明明是,明明是在给他捧场!”
“对对对,你说的都对!”
“过分!太过分了!竟然,竟然唱得这么好听,粉他!必须粉他!”
看着三五成群走出现场,竟没有如以往一般蜂拥而来围住自己要签名的观众们。
胡良抿着的嘴角都压不住他内心复杂的悲怆。
他细数了一下这些年来自己的作品,竟没有一首歌可以与这首《吻别》相媲美。
而这件事明明跟自己无关,自己今天本来是有个通告要跑的,就因为刘立臣的一个电话,自己想跟对方拉拉关系,就答应帮他打击这个新人。
本来,新人嘛,每年没有五百也有三百,剩下来的,能有十来个就不错了。
而剩下来的十来个,大部分混个一两年就退了,再留下来的,混个三四年,不是转圈,就是转行,纯粹做音乐的几乎一个不剩,能接下来几年不忘初心,依旧兼顾做音乐的能剩下一两个就不错。
主做音乐几年,能混出名堂来的少之又少,像自己这样混的风生水起的,整个圈里都屈指可数。
更别说出道就实力雄厚的,那更是罕见的很,说十年难遇一人都不为过。
所以,自己也不过以为是来捏死只蚂蚁。
但现在,被蚂蚁反噬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