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时靖愣了一下,抿了抿唇,也跟着唤了一声:“伯母。”
虽然他在主城生活了这么多年,但其实去别人家里拜访的次数屈指可数,如果不是因为小卷,他今天也不会来季前辈家里做客。
林汀一一应下,从季章勋手里接过雏菊,脸上笑容灿烂。
家里养了条小狗,是只比熊犬,白色的毛被修剪得圆润可爱,并不怕人,迈着小短腿儿挨个跑到秋卷和顾时靖的腿边嗅嗅,小尾巴摇来摇去。
秋卷以前在野外见到的大多都是凶猛的犬类,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可爱亲人的小狗,当即蹲下身,摸了摸它的小脑袋。
小狗尾巴摇得更欢了。
林汀介绍道:“它叫雪球,特别黏人。”
黏人……
顾时靖快速眨了一下微垂下的眸子。
说到黏人,他脑中第一时间蹦出的对象竟然是某只小仓鼠。
顾时靖没忍住无声笑了一下。
饭菜都已备好,四人坐上方方正正的小桌。
两人都很随和,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餐桌礼仪,边吃,边聊起了秋卷工作的事。
季章勋问秋卷:“有什么擅长的事情吗?”
秋卷想了很久,最后只憋出了四个字:“我能吃苦。”
季章勋和林汀对视一眼,皆从对方眼底看见几分无奈的笑意。
这么漂漂亮亮的一
()个孩子,身上皮肤白皙细腻到连道明显的伤疤都没有,一看就是被家里人保护得好好的养到这么大的,就算是在野外长大,估计也是吃不了真正的苦的。
野外也不全是绝对的危险,还是有小范围较为安全的地方的。
林汀又问:“你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吗?”
反正是在末世,能够养活自己就行,干点喜欢的工作也挺好。
秋卷咬着筷子想了想,“喜欢…花,算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