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淡,都发白了,不仔细瞧的话无从发觉,非得细细去摸,才能感受到皮肤的凹凸不平。
很早前就问过。
“这点疤是怎么来的呢?”
“烫的吧,”
顾裕生想了下,很轻描淡写地回答:“估计是十来岁的时候,被热菜泼上了。”
陆厝继续追问,对方就不肯再回答。
因为真的忘记
了,哪儿还记得清楚呀。
指腹上有薄薄的一层茧,膝盖上也有旧伤,陆厝俯下亲吻的过程中,总会很爱怜地捧着,替他揉一揉。
如果很久以前能遇到——
他觉得,读书时期的顾裕生,会是那种穿浅色短袖,卡其色短裤,露出光洁的小腿,跑得很快,笑容张扬的少年。
顾裕生也没说话,就让他慢慢地摸,那点沉珂旧疾似的伤疤,早就被他抛之脑后了,现在被人这样疼惜地注视着,总归有些臊人。
他没办法,就轻声唱歌给陆厝听。
权当哄人。
调子起高了,旋律跑到天边了,还不如窗外蟋蟀那一声长一声短的鸣叫呢。
陆厝吃了熊心豹子胆,居然充耳不闻,还在纠结刚才的话题。
“如果我们十五岁就遇见……不,十岁,五岁也好,”
陆厝声音很闷:“我就把你偷回家,给你养得白白胖胖,什么都不用去干,什么都不要操心,你只需要快乐就好。”
顾裕生张了张嘴。
“然后等你长大了,我们就早恋,我每天接你放学给你送早餐……”
“等等,停一下。”
顾裕生严肃地制止了对方:“你这是拐卖,犯法的。”
陆厝委屈地嘴巴一扁:“我偷我自己的老公,不行吗?”
“不行,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