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说这些野蛮部落,也有聪明的一面,他们只烧杀抢掠,却从未想过占领西鄂城来经营。
因为管理,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,而自己抢劫,则是简单省事。
这些野蛮人的脑袋,真是简单粗暴。
就像蒙古铁骑,踏遍了欧亚大陆,却只想把敌方的城池推平,作为养马的牧场。
难怪就算成吉思汗,也被评价为只会弯弓射大雕而已,平平无奇一莽汉。
“大哥,我们去哪?”
跟在巴根身边的粗鲁大汉,开口询问。
“当然是先去酒肆,吃饱喝足,然后快活一番,反正前来西鄂城的大楚官军,明天才能到呢!”
众人一听,顿时兴奋得满脸通红。
人生大事,吃喝二字。
众人冲入西鄂城最大的酒楼,一通吃喝,临走时,不但不给钱,还把戴着高脚帽的老板给打得鼻青脸肿。
“这些天煞的畜生。”
躲在柜子下面,店老板一边捂着脸,一边低声怒骂:“等雍凉王来了,一定会杀光你们。”
保暖之后,就是寻花问柳了。
巴根等人,自然不会去青楼那种地方,他们要找的是良家妇女。
但这可是大任务,因为西鄂城经常被掳掠,但凡有点姿色的女子都被抓走了,剩下的,都是老弱。
大概搜查了一个时辰,一个身穿皮袄的莽汉来到巴根跟前禀报。
“大哥,找到一个小娘子,看上去挺漂亮的,就是小了点,才十四岁。”
巴根一听,顿时兴奋得黑脸发紫,当即就发话:“管她多大,小了更好,皮肤更加光滑,人呢,带过来。”
那莽汉却一脸为难:“老大,就在前面不远处,临着大路,只是那一家要死要活的,那女孩的老爹拿着铁锹,堵着门,兄弟们听你命令,这次进城没有胡乱杀人,怕耽误了大事。”
“走,过去看看!”
巴根立刻起身,让莽汉带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