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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东方朔汉廷混迹李少君辇下修真(4 / 5)

儿以受谷布子图,游紫海,饮王公浆及被虎啮伤事告,母悲嗟抚我,裂青布囊裹之。

儿问黄眉翁根由,翁曰:‘我却食吞炁已久,瞳子皆有青光,能见幽隐之物。仙家三百年一洗髓,二百年一伐毛。我生来已二洗髓五伐毛矣。儿亦有根,故能遇我。然相聚有日也。’

二人遂携手渡泽而去。儿即归家,觉痛顿止,乃脱布挂枯树上,布忽化龙飞去。”

邻母闻是无据之言,怪其诞妄,遂不甚爱惜。

是岁母死,母有己子成人,葬母于父茔。

朔年十岁,育于兄嫂身旁,举家敬其才敏好学。既长,字曼倩。

时虽在朝,禄甚薄,乃诒侏儒。适帝过侏儒,号泣顿首曰:“东方朔云,将尽杀臣等。”

帝召问之,朔曰:“侏儒饱欲死,臣朔饥欲死。”

帝大笑,因赐待诏金马门,遂得亲近。

朔常观帝颜色喜怒,乘时进谏,多所补益。

帝常赐之侍食,食毕,怀其馀肉,衣尽沾污。或赐以缣帛,朔即担揭而出。其后屡赐钱帛,以之娶少女于长安。

同居三载,生三子。只留其子,自以食物喂之,即令少女别嫁。其所用什物,尽与将去。人皆笑其痴。朔曰:“如朔者,所谓避世于朝廷间耳。”

尝酒酣据地歌曰:“陆沉于俗,宫殿可以避世全身,何必深山之中、蒿芦之下?”

帝喜微行射猎,朔谏以鱼龙莫辨,其后屡遭人侮,深服朔之先见。自此,所言,帝多听之。

甲辰四年,有民擅杀上林之鹿,帝怒,令收民杀之。朔曰:“此民固当死,臣请召至数之。”

拘民至,朔当廷曰:“汝擅杀上林之鹿,一当死;使帝以鹿杀人,二当死;且匈奴有急,将驱鹿触之,三当死。速拽去受刑!”

帝曰:“子休矣,为朕赦之,勿伤吾仁。”

己巳五年,诏举孝廉。

丙午六年,以田蚡为丞相,召汲黯为主爵都尉,直戆敢言,帝称为社稷臣。

前闽越王郢囿东瓯,东瓯告急于朝。田蚡谓越人相攻不足救,庄助曰:“彼以穷困来诉,天子弗振,何以子万国乎?”

帝即遣助以节发会稽兵救之,闽越引去。东瓯请徙江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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