闻纵一脸不耐烦:“老子可不是来给你收拾烂摊子的,松手!”
“可你不还是来了么?”迟慕回想了一下原主和闻纵的关系,眼珠转了转,仰头朝他傻笑:“来都来了......”
闻纵扯起半边嘴角:“来都来了,顺便帮你收个尸?”
迟慕:“......”
不愧是头顶冷酷恶少名号的男人,对自己的小跟班都这么无情。
说实话,接受完原主的记忆后,光是主角攻出现在这就够迟慕意外的了。
记忆里,“江迟慕”和主角攻顶多算是普通朋友,两人最初因为家庭上的往来而相识,然后“江迟慕”就成了主角攻的小跟班,还是一厢情愿的那种。
至于为什么他出了车祸主角攻会来医院,原主爹不疼娘不爱的,医院找上他手机里的最近联系人也不稀奇,两人关系没到这个地步,也难怪主角攻会一脸不耐烦。
何况根据之前的剧情来看,这性格孤傲的小霸王肯过来都算相当给他面子了。
这么一想,迟慕心情又好了。
原主在设定上就是个用来当背景板的炮灰角色,但有面子的炮灰就不一样了,那代表他能近距离吃瓜,甚至有几率一个不落地围观完整的狗血剧情。
彼时迟慕已经忘了外封上的那句“全网最无聊”,他以前也没少看以抓马刺激闻名的狗血,压根就没法将‘狗血’和‘无聊’这两个词联系到一起。
“那你总得告诉我被撞的人在哪吧?”他问。
走向门外的闻纵脚步一顿,几秒后才冷声说了句“隔壁”。
而后病房的门被不客气地一摔,男人的背影也消失在了门口。
等人走之后,迟慕终于忍不住耸了耸鼻子,主角攻人长得帅也就算了,怎么身上还一股帅味?
很好闻,但与其说像香水,更像是那种弯男斩的强攻之气,一种诱惑力十足的荷尔蒙,蛊得他这直男都有点腿软上头。
不愧是狗血文,这设定真够离奇的。
他有种新生活会很精彩的预感,先下床去厕所照了照镜子,然后就迎来了对新生活的第一次失望。
镜子里还是他那张看了二十二年的脸。
迟慕一脸无趣地撇了撇嘴,这新身份真是一点新鲜感也没。
不过对于占据了“江迟慕”身体这件事,他心中倒是没有丝毫愧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