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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2 章(4 / 5)

于娓弯着唇朝陈澈眨眨眼。她不化妆的模样看着比实际年龄要小很多,再卖个萌,总能叫人心软。

不需要改天。

陈澈现在就能实现于娓这个小小的愿望。

只要她想要的,他力所能及,都会帮她实现。

来世上走一遭,二十多年,头一次交女朋友,陈澈总是想着把最好的都奉给对方。

其实很久很久以前,陈澈想过,这辈子就这样吧,一个人过也挺好,不是非得要和一个人在一起才能过一生。

他在很早前就认识她,她早已经不记得,但那并不重要。

就好比大自然里最珍贵也最美丽的金斑喙凤蝶,他深深喜爱,并可以为了它踏过万水千山,守候无数个日夜,只为在渺无人烟的山谷里见到它。

他喜爱它,但也不需要得到它。

陈澈是一个活在当下的人,他很少会去想以后如何如何。及时行乐,顺其自然,把当下给过好比什么都重要。所以和于娓交往后,他还还没来得及去想什么永远。

如果现在都不好,谈什么永远?

陈澈带着于娓来到隔壁的一个房间,里面摆放着不少乐器,还有其他一些杂物,像是个库房。

于娓好奇宝宝似的,坐到一台架子鼓面前,拿起鼓槌轻轻敲了敲。

转眼,她又看到旁边一架电子琴,走过去按了按。

“这是吉他吗?”于娓指了指一旁的贝斯。

陈澈摇摇头,解释这是贝斯。

吉他和贝斯的主要区别是在演奏时的音域不同,他可以弹吉他,也能弹贝斯。

不过solo的话,还是要选吉他。

陈澈随便找了把吉他,坐在于娓的面前,开始演奏。

于娓也搬了条凳子,像个认真听讲的好学生,端正坐着。

拥挤狭小的空间里,他们真的像一对刚进入热恋期的情侣。

陈澈大方自然地拨动琴弦,并没有刻意炫技亦或着卖弄,只是因为眼前的于娓想听。

吉他是他自学的,自幼学习各种乐器,大多乐理都是相通的,学起来并不难。

于娓不得不承认,自己的虚荣心得到了大大的满足。她双手捧着自己的脸颊,歪着脑袋,第一次露出类似“花痴”一样迷恋的神色,欣赏着正在弹琴的陈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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