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曾知晓!”
“依本官看来,未必吧?”
夏冰言道:“古之贤者,设有五刑而未敢轻用,故谓曰疑罪从无、审者着辩。却不知侍郎,有何证据言之我事?”
夏冰的意思是,刑案从古自令都是朝廷十分重视的,从古自今断案都是疑罪从无,凡事都要讲究玉证据。
而且得秉行着谁主张谁举证的法规来进行,一定不能在无证据的情况下让犯人去自证清白。
司马义说道:“你曾写过一份断情书?”
“写过!侍郎该不会用那份断情书来言之我罪吧?我若是一早知晓,那断情书不就早写了么?即是有早写好的断情书,我便不受此牵连。更或者,断情书即是晚写的,则可说明我未曾知父亲之罪。不管如何,我皆无此串通、包庇之因。”
其实夏冰说得还是有些道理的,不管是从逻辑还是证据上,司马义的论点都不能成立。
在司马义问话的过程中,刘永铭只是坐在一边听着,并不言语。
那司马义又问道:“你果不知此情?”
“当然不知!”夏冰说,“即使知之,以孝道而言,亦有不告官府之理!”
古代的礼法里,的确是长辈犯法而不举报告官的一条。
若是告了,可能会被人说是不孝。
但不告官不等于不被受牵连,所以告与不告,属犯的结果都是注定的。
司马义冷笑一声说道:“你可是夏彷直系之嗣子,即使你不知道你父之罪状,你也在劫难逃!”
夏冰坦然地说:“父债子还,古之常理。但我即非主犯,又未曾拒捕,更无潜逃之相。即使有牵连之过,亦不能判我之死!”
古代读书人读的可不只有经史子集,科举孝试里更
是有大量的关于律法的考题。
礼、法、仁、智在考题里都是会体现出来的。
夏冰即使只是一个秀才,这类律法的书也是必须要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