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真是稀奇事,要知道前进大队向来是很排外的,但凡是这种职位都是前进大队自己人来做的。
很少能够轮到知青点的知青来做。
沈美云,“厉害。”
曹志芳笑了笑,“我也来这里快四年了,要是没这点本事,那不就白混了?”
这是实话。
旁边的胡青梅看到曹志芳和沈美云侃侃而谈的样子,眼里流露出羡慕的目光,其实她才是和沈美云是一批的同来的知青。
但是,她和沈美云的关系,反而还没有她们这批老知青的好。
这让,胡青梅心里不是滋味。
“青梅,你怎么样?”
沈美云是个聪明人,眼神一扫就看出了胡青梅脸上的无奈和拘谨,当即便朝着胡青梅搭话。
她叹口气,“每天都是上工放工呗。”胡青梅摊出自己那一双布满老茧的手,突然道,“我这辈子还有可能活着回北京吗?”
这话问的,大家都跟着沉默了下去。
连带着原先还笑容满面的乔丽华,都跟着不吱声了。
曹志芳更是不在言语,她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,漫不经心道,“谁知道呢?或许就老死在前进大队了。”
这话带着几分悲凉和绝望。
一开始曹志芳也是带着信心的,但是,她来插队四年了,没有任何回去的消息。
从六八年到七二年。
从十八到二十二,最好的四年青春都葬送在这里,或许还要从二十二到三十,再或者是到七老八十。
屋内的气氛一下子跟着沉寂了下去。
就好像本来大家还都是对未来向往的,一句话,把所有人都从满怀希望打到了地狱里面。
她们还和沈美云不一样,沈美云是全家都过来了,而且如今自己也成家了,所以,其实没感觉到很难熬。
但是,乔丽华她们都是孤零零的,一个人在这边耗着。
曹志芳更是骂骂咧咧道,“我有时候在想,这辈子反正也回不去了,还不如就在这里结婚算了,生个孩子起码也有盼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