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哥。”曾雪看着曾月,眼泪在眼中打转。
曾月最后没有犹豫地选择了组合约,曾雪感觉是自己拖累兄长。
“傻孩子。”曾月揉着她的头发,“好日子马上就要来了,不是吗?”
那时候,他们天真的以为,签了合约,日子就会好起来,顶多就是宣传少点,钱拿少点。
然而他们错了。
除了他们从地下室搬出来,搬进了公司自建的宿舍楼外,生活几乎没有改变。
宿舍楼建在周边大厦的夹缝地中,长年不见阳光。属于半地下室的那一缕温暖,似乎也消失了。
曾雪撞见过曾月几次找老板理论。
“如今歌手比演员难捧,你知道为什么?演员塞进剧组,随便演也有露面机会,也有片酬,或许哪部剧火了,就自己盘活了。”
“歌手不一样,你知道现在渠道费、营销费多贵吗?知道捧一个歌手要花多少钱吗?”
“当初我和你说走偶像歌手路线,你不听,自找苦吃去做乐团,脑子拎不清就不要怨天尤人。”
翁青松自有一套无懈可击的逻辑,而作为商人,他的确不会在看不到盈利的地方投入。
他们想要解约,却发现解约费压根不是他们所能承受。
他们当年北漂时,就有很多前辈提醒过他们,签合同一定要小心,有些经济公司就是专门赚艺人熬不下去时候的解约费。
他们以为翁迪是大公司,定不会与小公司同流合污,如今看来,天下乌鸦一般黑。
消沉了一段日子后,曾月又振作起来。
既然没有路,他们就闯出一条路。
哪位功成名就的人回看昨天,不是一路坎坷呢。
他们接小型商演,上没有酬劳的综艺,曾月甚至操起老本行——卖没有署名的歌。
他们终于筹到了第一张专辑的制作费用。
他们全心全意地投入专辑的制作,不眠不休,精雕细琢。
在录音棚录完最后一首歌的夜晚,海北市飘起了雪。
哥哥对她说:“这是送给你的礼物。”
那张专辑的名字叫《一封情书》,作词作曲甚至是封面设计,都是哥哥一手操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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