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林别叙疼痛难熬时,在舌尖咬出了不少伤口,喝起来有些慢。
倾风退到桌边,瞧那黑皮青年不停挪动着手脚,整个人显得焦虑不安,不由问道:“你还有事吗?”
壮汉不在,黑皮青年活似少了半张嘴,对着陌生的二人不擅说话。求助地瞥了眼倾风,不好意思死盯着林别叙,便拿余光频频往他身上扫,嘴里只简单催促说:“快点喝。怎么樱桃小嘴的?”
林别叙差点喷出来,呛得自己咳嗽不止。
倾风肆无忌惮地笑了出来,笑到畅快处,按着腹部跟着戏谑道:“我们别叙师兄确实一直是娇生惯养的。你这药太烫了,他怎么喝得快?”
黑皮青年抬着手,恨不能上前帮他一把,说:“我要洗碗。”
倾风哭笑不得道:“我来洗就行了。你先去别处忙,到时候我把空碗给你送去。”
黑皮青年坚持说:“不行!洗完了还得锁柜子。”
倾风感觉自己的底线受到了质疑,愕然道:“我又不偷吃!”
黑皮青年:“你不吃,可村里有动物有小孩的,会乱翻东西。”
林别叙生怕他二人又聊到什么古怪的话题,抓紧喝完了,把碗还回去。
黑皮青年急匆匆地要出门,边走边嘱咐道:“你们去村头找村长吧,他在那里等你们。”
人转瞬跑没了影,倾风想找他打探一下村长的消息,也没个机会。
林别叙正色道:“走吧。是神是鬼,该去会会。”
林别叙掀开薄被准备下床。
两碗药下去,竟是真的见效奇快,已能自己走动了。他委婉拒绝了倾风的搀扶,在屋内试着走了一圈。
壮汉借他的衣服虽长短合适,可过于宽大,罩在他身上,显得他过于削瘦。分明是一件素色的麻衣,行步间门的姿容,却穿出了些许长衫的儒雅。
他适应了手脚,略一招手,唤倾风一同出门。
刚走到街上,便有村人自发给他们指明方向。
顺着指示走出没多远,果然在一棵树下遇见了个眼生的人影。
远处是一片青葱的竹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