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崽子的鼻子比狗还要灵敏,对于浓烈的香气反应也最大。
“对不起,嘟嘟。”黄婉清顺着狼崽子的喷嚏看了过去,面对狼崽子清澈而嫌弃的大眼,她只能无奈地道歉,顺便伸手揉向狼崽子。
在秦家一天,黄婉清非常喜欢狼崽子。
主要是狼崽子胖嘟嘟的非常可爱,还很聪明,很多时候眼神就跟人一样机灵。
狼崽子原本就嫌弃黄婉清抹香脂的气息,看到黄婉清的手伸过来,更是嫌弃地抛弃楚楚钻进了自己在炕尾的狼窝里,一点都不想搭理黄婉清。
小东西虽然小,但是很有个性。
并没有因为跟黄婉清睡一个炕就对黄婉清另眼相看。
黄婉清早就猜到这个结果,无奈地叹息一声,然后简单收拾一下就吹灯钻进了被窝里。
她今天跟着秦清曼忙碌了一天,也早就困顿无比,刚躺炕上一会就进入了深度睡眠。
至于金手镯的事,既然秦清曼说要遗忘她就彻底的遗忘。
东屋因为黄婉清的入睡安静下来。
西屋,秦清曼两口子也都收拾完了并上了炕,卫凌并没有躺下,而是翻起了自己的衣服口袋。
秦清曼打呵欠打一半就愣住了。
“媳妇,看看,喜欢吗?”卫凌把一个绒布盒子递给了秦清曼。
刚收过一个烫手绒布盒子的秦清曼:……
“媳妇,这块手表是我早就托人去省城买的,结果一直没等到货,今天刚送来。”卫凌见秦清曼没有接自己手里的盒子就知道秦清曼是什么意思。
他又不是黄婉清那个笨蛋,怎么可能送出不该送的东西。
“哦,表啊,好漂亮。”
秦清曼在卫凌的解释中回过了神,也看到卫凌打开的绒布盒子。
这是一块这个时代流行的上海牌手表,也是很多人家结婚时必备的物件,比上次两人在县供销社见到了手表更高级,也能难买。
秦清曼回想起卫凌那些都在自己手里的家当,拿着手表看向了卫凌。
有些话不用说,但看眼神就能看出有什么。
卫凌立刻主动解释道:“媳妇,买手表的钱跟票是早前我就交给对方的,那时候你还没同意嫁给我。”可以说他早就未雨绸缪,早就决定要跟秦清曼过一辈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