屁股下垫着的是一直挂在架子上的雪白皮毛,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。
她膝盖上放着一本宁城的狩猎记录,表情谦逊的说:“为了彻底的得到你,我可是不遗余力呢。”
她幽幽的说:“服兵役的时候也是这样吧?”
“明明是你用命换来的功劳,甚至已经以此晋升了,却被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抢走了。”
“现在的心情和那时一样,很难受吧?”
方行烈盯着她,眼神恐怖。
在服役其间被抢走功劳的事时有发生,方行烈对此反应平平,只有宁小春说的那一次是例外。
没到他手上的被截走,和抢走已经落在他手里的东西,对方行烈来说是截然不同的。
这件事成了他退役的契机,在一次军内大比时,他把那个敢抢他东西的人直接送上西天,连本带利的做了个清算。
听说他信教,方行烈在他被担架抬走时,贴心的划着十字目送他走远。
希望他的军官父亲能动用力量让他顺利上天堂吧。
方行烈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全身而退,但军队是再也待不下去了的,他想起当年还没来得及杀就早死的宁氏当家人,新闻上正在放他女儿接手宁氏之后的大动作。
方行烈盯着她晃个不停的脚尖,一把抓住她的脚踝,他摩挲着她脚踝那块凸起的骨头,想起当时在电视上看见她时,下的那个让她替父还债的决定。
“父亲、军衔,还有周连雪。”
这是方行烈人生的三个阶段所分别拥有的东西。
他天生就是个没有感情的屠夫,父亲和周连雪在他眼里和军衔一样,是所有物而不是活生生的人。
在他人生的特定时期,这些他曾经拥有过的东西,能让他保持平静。
宁小春任由方行烈握着她的脚踝,没有一丝挣扎,就像看不到他眼里的杀意一样,顺从的扔下手上的日记,被他拖到笼子旁边,半条腿都伸了进去,大腿肉抵在笼子的空隙那里。
“现在周连雪被我抢走了,怎么办呢?”她躺在地上,散开的长发铺在背后,一双黑幽幽的眼睛盯着他。
“直接送我去往生,那也太便宜我了。”宁小春看着他,一副为他考虑的样子,她的脚尖不小心蹭到方行烈的下巴,大脚趾被他的胡茬刮擦得有些痒痒,不自觉的动了动,结果却又蹭了上去。
她习惯在洗澡后,睡觉之前的空档过来,宁小春从头发丝到脚尖都散发着香气,方行烈看着她的脚,梨肉一样雪白,他突然牙齿发痒,在折断她的脚踝之前,先一口咬了上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