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渝是个有原则的人,轻易不出卖朋友。
周队长:“不说我也知道,唐际秋那小子对不对?”
他说着黑脸了,像是想起了什么特别生气的事儿一样:“你别跟着唐家小子不学好,他去年竟然爬山路到人家兰花公社的芦苇荡去抓野鸭,愣是抓了八只野鸭和十几个鸭蛋回来,还没过夜,人家兰花公社的人就找上门来了。”
周队长想到这事就丢人,被隔壁公社的人找上门时他还信誓旦旦的说不可能,哪知三分钟后唐际秋的家里就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“嘎嘎”声。
那瞬间,他火冒三丈,羞恼丢人得恨不得原地**!
宁渝没曾想还有这么一档事在,但放弃是不可能的,好不容易有个有可能弄到鸭肉的地方,怎么能放过呢。
周队长哼两声:“你放别人傻呢,野鸭哪里那么容易抓,真要这样的话,那芦苇荡中的野鸭早被吃绝种了。”
野鸭灵活得很,不但游泳飞快,还能飞得老远。
有人来它们也很警觉,在你还没看到的时候就振翅飞起然后一头扎进茂密广阔的芦苇荡中,你想找是想不到的。
宁渝不大信:“小唐不就抓了八只野鸭。”
周队长道:“他那是运气好,正好碰到野鸭群,直接用网一口气兜了好几只。你只看到他抓了八只,实际他还在芦苇荡里埋伏三天才碰到野鸭群,我当年在部队里做任务都没有他这种为了口吃的蹲三天的耐性。”
好,懂了,要带网,宁渝学到了……
周队长瞅眼他的表情,就知道他没死心:“我跟你说,你要是真去了被兰花公社的人抓到,我可捞不了你。”
怎么会。宁渝心想,唐际秋是因为没地方存放鸭子,所以一时糊涂没把鸭子拧死。而他家里茗茗身上有那个神奇的东西,完全可以把鸭子处理后再带回来。
那片芦苇荡到底危不危险,总得自己去看过才晓得。
他不傻,明显有大风险他也不敢冒,踩踩点,真就先踩踩点,要是看得紧他就放弃。
周队长不理他,加快速度赶着车,快到村里时,忽然小声说:“你要真想去,下周三我到兰花公社学习时你跟我一起去,小唐那小子属狗的,闻到味儿估计也要掺和进来。”
这俩一个机灵一个稳重,没准还真能拿他几只野鸭。
他祖宗的!
芦苇荡也不是兰花公社人一锄头一锄头挖出来的,平时也没有看顾过,而且并非整个芦苇荡都在兰花公社境内,凭什么就被他们划到自己碗里,别人想凭本事抓几只鸭都不成。
周队长记仇,分外记仇!
去年丢了那么大一个脸,今年怎么也得把脸给一瓣一瓣捡起来。
再者,他又笑着哼哼说:“听人讲野鸭滋味好,你芳芳妹子要生了,就在十二月份,你要是抓到记得分我一头。”
宁渝惊喜应好,周队长做事靠谱,有他在这事儿就成了一半。
难怪呢,周明芳是队长小女儿,读完高中后凭着自己的本事考进罐头厂,工作几年,年初那会儿和同样在罐头厂工作的高中同学结了婚,如今怀了孕,队长婶子经常包袱款款地去县城看女儿。